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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调整自考政策 合格成绩永久有效
发布日期:2005-10-17 作者:

 

据安徽自考办、安徽自考网最新消息,我省自考政策有所调整:律师专业(本科)的考试,20056月毕业的开始将以前外语考试合格的考生,如已通过劳动法、公司法、税法,可选择顶替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或司法鉴定概论,统一解释为劳动法、公司法、税法通过其中任何一门,均可选择顶替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或司法鉴定概论。司法部委托开考的律师专业本科段增加的《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》(3学分,课程代码0993)将在下半年安排。

2005年底以前毕业的考生,仍可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一级证书替代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(含实践)”,申请毕业,但从2006年上半年起,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(含实践)”考试考核。

此外,规定可以通过加试若干课程顶替英语(二)的有关专业,也取消对考生年龄的限制。只要通过了要求加试的若干课程,就不需通过英语(二)直接申请本科毕业。

值得考生关注的是,我省自考取得合格成绩学分有效,不再受八年有效期时间限制(以前考试通过的成绩始终有效,没有期限)

自考办提醒考生:本科中注明英语(二)可以用加考几门课程替代的专业才可享受此规定,但考虑到一些主考学校申请学位的条件,没有通过英语(二)的就不能申请学位,考生要慎重抉择。  

 

我省自考报名时间

据省自考办最新确定的信息,我省自学考试每年4次网上报名时间分别是:216日~310日报7月份考试;516日~610日报10月份考试;816日~910日报次年1月考试;1116日~1210日报次年4月考试。

 

怎样补办考生《毕业证明书》及如何转考

一、考生如遗失或损坏自考毕业证书,可以补办《毕业证明书》,《毕业证明书》与原毕业证书同效。

  办理毕业证明书需带以下申办材料:

  (1)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;

  (2)市自考办申请补办函;

  (3)县、市级报纸一份(登报声明毕业证书损坏或遗失);

  (4)身份证原件;

  (5)2寸照片2张,一般在1-2星期可办好。

  二、我省对于省内外转考有一定的时间规定,对于省内转考,97年后考生有省考办下发的计算机打印的单科成绩合格证书,不需办理转考手续;97年前课程合格的考生必须先到原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成绩证明,一式2份,交省自考办考籍科验证后转现所在市考办;省外转入的考生要及时与省自考办考籍科联系(0551-3609543),以便查对考籍档案是否转到。

  省外转入的95年后的考生档案已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,95年前转入的考生,请速与省考办考籍科联系,省内转往省外的考生,先到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,由市考办交省考办统一办理机要邮寄手续,考生个人不能邮寄或自带考籍档案。(据安徽省自考办、安徽自考网)  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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